案情简介
本案中,王女士与孙先生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生育一子。后夫妻感情破裂,王女士委托离婚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双方离婚,儿子由自己抚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辩护策略
为了帮助王女士实现解除婚姻关系并取得抚养权的诉求,律师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提出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促使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签订调解协议。
判决结果
本案经调解结案,调解协议约定: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儿子由王女士抚养,孙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儿子年满18岁为止;涉案房产归孙先生所有,孙先生向王女士补偿40万元。
律师点评
生活中,“子女抚养权”一直是离婚纠纷案件的焦点。案件结束终有期,亲情弥合日月长,法院的判决只能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而孩子未来的成长仍需父母共同的关爱和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