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于2019年通过相亲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于2020年4月举办订婚仪式,于2020年10月举办结婚仪式。结婚后,因双方工作原因分居两地,但张某于2021年9月到李某所在地工作。后因张某亮身体出现问题加上双方未生育孩子,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张某要求退还彩礼,产生纠纷。
宋林聪律师接受张某的的委托后,积极制定诉讼方案,最终法院判决支持退还彩礼。
法院判决:关于彩礼138000元,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原、被告未领取结婚证的,应予退还。但考虑到原告的身体问题也是导致双方关系恶化的重要原因,加之,双方举行仪式后也同居了数月,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全部返还,故本院酌定由被告返还原告100000元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