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女士和李先生经女方的姐姐和姐夫介绍相识,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登记结婚,双方都是二婚,女方没有孩子,男有一个女儿李*,年近40岁还没结婚,一直跟男方生活在一起。
结婚后,女方搬到男方家中一起生活,李*一直不同意男方再婚,生活中经常跟王女士、李先生发生矛盾,李*多次辱骂女方,和李先生发生多次冲突,无奈之下,双方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辩护策略
本所指派马律师办理案件。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跟两位当事人沟通,并了解梳理相关情况:
1.李先生因为之前与李*发生冲突,导致心脏病复发,目前正在医院进行治疗,准备手术;
2.李*对王女士的长期辱骂、骚扰,严重影响到王女士的正常生活,也让女方的工作受到严重影响;
3.上述三人曾因冲突报警3次,矛盾严重。
了解到上述事实后,律师以最快速度整理完办案材料后,便前往管辖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因为时间的限制,以及各个法院的巨大工作量,使得立案工作雪上加霜,经过跟法院的多次沟通,完成了立案工作。
开庭前律师整理并补充证据材料,将张先生进行心脏手术、李女士身患多种疾病的材料作为两位当事人面临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证据。最大可能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判决结果
法院支持了所有请求,成功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调整后的诉讼策略得到法官的支持,在裁定中并未认定小张的家庭暴力行为,而是从两位当事人的身体无法承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角度,支持了所有请求。
律师点评
面对实践中存在的认定家庭暴力的困难,一方面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可通过诉讼策略的调整尽量帮助当事人维护其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当事人在面对家庭暴力时,应当尽快察觉,正确对待,理性处理,及时固定证据,为后续的诉讼活动提供更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