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介绍:
夫妻二人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由于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由于男方酗酒,对原告有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原告拳脚相加。2021年,男方无缘无故将原告毒打一顿并致其离家出走。
辩护策略:
女方经多方咨询,来到我们这里寻找律师咨询。要求离婚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经过调查与梳理,成功收获男方家暴证明证据后提起离婚诉讼,要求判决: 1、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2、被告给付精神损失费5万元;3、依法分割共同财产。该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女方提供被告书写的协议书及相关证人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对其施加家庭暴力。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感情确已破裂,应当准予离婚。该案中,双方均同意离婚,表明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准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因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家庭暴力情形,法院予以支持,具体数额由法院依法予以酌定。为此,法院判决,离婚,并由男方支付女方精神损害赔偿金。
律师点评:
夫妻应当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但遗憾的是,夫妻之间实施暴力给其中一方造成人身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现象仍然存在,家庭暴力问题作为离婚案件的重要诱因,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规定配偶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