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闫亚豪律师
全国
从业9年 主办律师
15
好评人数
1207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非法集资一审认罪认罚,二审法援积极辩护,发回重审
更新时间:2023-02-08

起因:

尚某某多年来从事商品批发业务,期间因资金周转需要多年来多次向熟人、客户借款周转并支付高额利息,同时因尚某某批发生意的原因,部分客户存在先交款后提货的情况。

因疫情、高额利息等原因尚某某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部分借款人以合同诈骗为由将尚某某等告到公安局,后检察院以集资诈骗罪起诉至法院,涉案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该案在当地因涉案金额高,涉及人数多,在当地影响颇大。

一审时,尚某某对起诉主要事实无异议,并庭审时称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尚某某十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并没收了其本人名下和以及本尚某某有关的家属的财产。判决下达后尚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因二审未聘请律师,法援中心指派我作为尚某某二审法律援助律师。

办案经过:

本人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联系法院阅卷,因为正值疫情封控放开,阅卷后本人就感染新冠居家治疗。本人病情稍缓后认真阅卷并仔细看尚某某的上诉状。发现尚某某的上诉状因为是自己书写,整篇基本上诉状并无章法,更多部分是说自己多么冤枉,一审判的太高。如果不多次看,基本看不懂她想表达的重点,本人多次结合卷宗多次阅读才明白她的观点。但看过卷宗发现她的上诉的重点并不突出,大多也没有证据能证明其观点,因此律师主要依据自己阅卷发现其中的问题来撰写辩护词。

经过阅卷本人发现,一审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尚某某涉案金额分为吸收存款金额和提前收取货款金额两部分,本人认为对于提前收取货款金额不应认定为涉案金额;

尚某某是众多知名品牌在某某的代理商,商户进货需要到尚某某处进货,商户提前交钱定货待需要提货时尚某某向其交货。尚某某向商户出具的基本都是某种商品的提货单,同时大多商户交款金额也不高(从鉴定机构统计来看,170人共计2573719元,平均每个商户约为15000余元)。这种模式在日常交易中很常见,也合理合法。因尚某某被抓获后商户无法提货才报案,之前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非法集资。因此,尚某某提前收取的货款是正当的生意往来,并不属于吸收存款,更不属于诈骗,因此不应认定到涉案金额中一审判决将提前收取货款金额计入集资金额没有依据;

二、一审判决将全部涉案金额均认定为集资诈骗没有依据;

一审查明事实及尚某某等人供述来看,尚某某吸收存款自2014年开始,刚开始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后来因为利息高加上疫情亏损才开始借新还旧。如果认定尚某某构成诈骗也仅应将后期的部分借款认定为诈骗,而不应将自始至终的借款均认定为集资诈骗。一审认定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的规定。

三、一审认定尚某某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该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尚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资金去向问题,并且自始就如实交代了家庭资产,只是因为很多资金用于归还利息,导致无法查清。不能因为最终没有查清资金去向就认定尚某某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

四、一审判决未认定尚某某构成自首没有依据。

1、尚某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非法集资的主要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应认定为自首;

2、因为尚某某未如实交代资金去向认定其不属于自首,违反可禁止重复评价的原则。

一审判决以拒不交代资金去向为由,因此认定尚某某属于集资诈骗,如再因此认定其未如实供述不构成自首,这是对同一行为的重复评价。

结果:

该案通过二审法院合议庭认真评议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将本案发回重审。

结语:

该案虽然是法律援助案件且一审时被告人称认罪认罚,但律师不能因为法援费用不高就不重视,不能因为一审认罪就草草了事。

很多法律援助案件因为嫌疑人/被告人和家人因为经济原因或者认为没必要意义不大的原因未聘请律师,但很多案件实际有很大的辩护空间,律师认真负责积极辩护还是很有机会取得意外的效果。

一审认罪认罚,二审上诉的案件,虽然很多上诉人是为了单纯的拖延进入监狱的时间,但仍有不少是因为一审时被告人未聘请律师,对认罪认罚并不真正了解草草签字或者开庭时称认罪认罚。很多案件仍然有辩护空间,这就更需要律师的负责和专业了。

刑事辩护就是个只有参与案件后努力了才知道到底能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利益的工作,单纯的事前猜测实际上更多是瞎猜的过程,所以专业负责的刑事律师不会给客户承诺确定的结果,毕竟不到最后谁也不好确定结果。

当然本案的结果,离不开二审法官的认真专业负责,没有法官的负责也不会有最终的发回重审。法治需要负责且有良心法官维护。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闫亚豪律师
您可以咨询闫亚豪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1207 人 | 全国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