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彭某与被告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
一、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6日,原告彭某与被告成都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于合同签订当日向被告转入投资款,入股后原告对餐饮店经营情况一无所知,后了解到餐饮店已经没有营业,被告公司也在申请工商注销,遂委托律师起诉。
二、处理结果
经法院两次开庭,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退还原告投资款。
三、律师观点
股东无论占比多少,均享有股东对应的合法权利,对合伙事项均有知情权,在权利被侵犯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四、律师建议
在与他人合伙前,建议委托律师拟定合伙协议,约定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的权利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