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晚,因单位临时通知加班,于某骑电动车赶到单位整理完货物后返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交警认定于某无责任,事发后肇事司机没有支付任何赔偿,与保险公司多次协商无果。王律师帮助于某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为于某争取到3万元的赔偿款。于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因单位没有为于某交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因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王律师帮助于某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该请求得到仲裁委支持。后帮助于某申请认定工伤,与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在多次协商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单位同意支付于某各项赔偿款共计6.5万元。王律师帮助于某既争取到了交通事故赔偿,又争取到了工伤赔偿,于某非常感谢王律师维护了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