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某诉彭某民间借贷纠纷
一、案情简介
殷某称彭某向其借款190000元,彭某出具《借条》和《收条》,后彭某到期无法偿还故起诉到法院。彭某称自己到手不足190000元,并且年利率超过200%,通过其他人的账户已经支付了十多万利息,本金一分未还,遂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二、案件结果
代理律师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达成调解,彭某只用还4万本金,利息全免,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原告殷某承担。
三、律师观点
高利贷存在很多隐形套路,比如手续费,资料费、上门费等,将其作为变相的砍头息,以达到扩大借款本金的目的,而且利息特别高远远超过法定年利率。并且出借人一般都有完整充分的借款证据,导致即使到法院诉讼审理中借款人也很难反驳和举证。
四、律师建议
不要去碰高利贷,虽然能快速拿钱,但如果不能及时还款,将是一个无底洞,有太多的家庭因此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