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刘思佳律师
北京-北京
从业8年 主任律师
46
好评人数
400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案例-公司主张项目亏损不支付提成工资?法院这么判
更新时间:2022-10-14

  劳动争议是当下较为频繁的问题之一。面对劳动争议,必须要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张某与中某网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北京铸京律师事务所接受张某委托,指派律所主任律师刘思佳担任其代理律师,为当事人追回提成及补偿金二十二万元。

  案情摘要

  张某与中某网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职期间张某按照公司提成制度完成工作量,但公司却拖欠提成工资不予发放,张某被迫提出辞职,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发放提成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裁决书支持了张某全部仲裁请求。中某网公司不服起诉至法院,同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张某返还提成并赔偿损失。张某与中某网公司两个案件的仲裁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均是由刘律师代理。

  律师说法

  1. 张某参与的三个项目均已达到提成发放条件,公司无任何证据证明其克扣张某提成工资具有合法依据,应足额向张某发放提成工资。

  2. 因中某网公司未能足额支付张某提成工资,且长期未足额为张某缴纳社会保险,张某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中某网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3. 张某的行为均是遵照中某网公司指示进行,不存在任何过错,与公司所主张的损失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该公司于2018年向张某颁发奖状,而且已将某项目第一阶段的提成工资发给张某,可以说明公司认可张某的工作行为。中某网公司主张张某赔偿损失并返还提成工资的主张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

  法院认为

  1.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本案中,双方在提成制度中约定了按照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发放提成,信用、政务及债券运营人员以客户验收且实际到账为准结算。中某网公司作为涉案三个项目的合同主体,有能力和义务就其公司所主张的项目成本和履行情况进行举证,然而中某网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涉案三个项目是否未达到提成发放条件,因此本院不予采纳其意见。

  2. 鉴于中某网公司确未足额支付张某提成工资,张某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可享有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中某网公司不同意支付张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3. 张某的行为难以被认定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只能反映中某网在项目和人员管理上存在不足,张某的工作获得了中某网公司的认可,对中某网公司赔偿损失以及返还提成工资的主张不予支持。

  两个案件最终生效判决

  一、中某网公司向张某支付提成173270.02元;

  二、中某网公司向张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56000元;

  三、张某不支付中某网公司损失,驳回中某网公司诉讼请求。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
刘思佳律师
您可以咨询刘思佳律师 一小时内
近期帮助 400 人 | 北京-北京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