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系郑州市某公司的工人,从事环卫洒扫工作,在本单位工作约一年半,其在入职时使用了葛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办理的入职手续,2021年12月10日上午10时许李某在郑州市郑东新区某路口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路边洗车店人员报警并拨打120,后入住医院住院治疗费,因病情太重无法医治,12月20日出院回家保守治疗,12月23日人离世。李某家属向郑州市某公司申请赔偿,公司拒赔,我接受委托后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该公司承担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