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顺利结案,帮助我方当事人何女士顺利离婚,并争取到了70%的婚内财产。
何女士和胡先生经人介绍认识结婚,婚后不久何女士就怀孕了,怀孕期间,何女士发现胡先生出轨,与单位女同事在外租房同居。何女士提起了离婚诉讼,但是在财产分割上两人出现分歧,为了保住自己的财产,何女士委托律师保障自己的权益。
辩护策略
何女士的诉讼历时一年半,还正逢疫情。疫情中,律师为了取证,到男方和女同事租住地的物业、居委会、派出所多地取证,实锤男方婚内过错。对于两人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胡先生出资180万,何女士出资150万,胡先生认为自己出资比何女士多,房屋应该归自己所有。我方主张胡先生为过错方,房屋应该归何女士所有,房屋折价款也应该酌情减少。至于二人婚内购买的债权,何女士也应该多分。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令解除二人的婚姻关系,并认定,胡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多次在外开房及频繁出入女同事住处,认定胡先生婚内出轨属实,在离婚诉讼中具有过错,应当在分割双方共同财产时予以充分考量和体现。
律师点评
结合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的予以解决”的法律原则,法院判令两人婚后购买的房屋归何女士所有,何女士支付给胡先生90万元的房屋折价款,何女士还获得了婚内购买债权的70%。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何女士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