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李某诉沂源县某医院医疗损害案
杨蕾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593人
山东-青岛
合伙人律师
从业14年

仅凭病历,在未鉴定医疗过错情况下,患方获得赔偿38万元。

原告李某自怀孕起多次到被告沂源县某医院进行各项产检,均未发现任何异常。2017年7月14日医院为原告行剖宫产术,胎儿娩出后,原告出现咳嗽、憋喘、心脏骤停等症状,危及生命。院方对原告实施抢救措施。后原告性命虽得以挽回但语言表达和认知能力出现障碍。

接案后,通过指导患者家属封存、复印病历及分析病历,本律师认为该医院存在以下伪造、篡改病历的情况:(一) 手术记录无手术者签名。(二)手术记录用药用量与临时医嘱单用药用量不一致。(三)缩宫素应用无相应医嘱。果断申请对病历进行鉴定,经山东计算机司法鉴定所鉴定,院方对计算机中保存的病历数据进行多次、多处篡改、伪造,性质恶劣。二审法院也对二审庭审经行了全程的网络直播,在铁证下,经过二审法院调解,医院自愿赔偿患方38万元。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患者心梗入院,家属拒绝手术,不利局面下为患者争取到高额赔偿
0人浏览
患者自己鉴定不利,律师介入扭转全局
0人浏览
患者出院后四年后起诉医院,律师破解诉讼时效难题
0人浏览
患者突发疾病,送院2天后死亡,患者家属获赔近84万元
0人浏览
王某诉青岛市某医院医疗损害纠纷案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