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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忠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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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李某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获赔二十四万余元
更新时间:2022-02-16

2021年3月24日下午, 洪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李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洪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李某某被送至医院进行急救治疗,诊断为胸11压缩性骨折、右膝内侧副韧带断裂。后住院手术治疗11天后出院回家休养,并定期门诊复查。

  2021年9月,李某某通过网站了解甘忠良律师情况后,来到事务所办理了委托手续。甘律师立即开展调查取证、联系预约司法鉴定等工作。2021年10月9日,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

1、李某某因交通事故致胸11椎体压缩性骨折等,经手术治疗后,目前遗留腰部活动功能轻度受限,评定其致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2、建议李某某伤后的误工期期限为180日,护理期限为60日,营养期建议为60日;

3、待李某某胸11椎体骨折完全愈合后,建议拆除内固定,费用为10000元左右。

  之后,甘律师为李某某书写民事起诉状,详细计算赔偿项目及数额,组织证据,并将案件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洪某某、某某保险公司赔偿李某某因该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误工费、医疗费、后续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交通费、车辆维修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2022年1月10日,案件开庭审理,经过甘律师的尽力争取,主张李某某每月9千多元的误工费得到法院支持,判决李某某获得各项赔偿共计24万余元。经过四个月的努力工作,甘律师帮助李某某顺利办结案件,维护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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