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初 恩施某乡镇家庭中 一兄弟因语言矛盾纠纷 其兄用射钉枪射杀其弟和用刀砍伤其父亲,最终其弟死亡,其父轻伤,后被公安机关逮捕公诉,其父母有2子,一死一关,其父母怕在失去一子,于是委托律师来辩护。
会见其子(被关押)害怕加上有精神病史,言语躲闪,混乱。
鉴定因疫情原因,处于完全刑事能力责任,未被允许二次鉴定 酌定从轻
因其表述 黑衣人 不在场 语言混乱 公诉机关不认得其自首
认定家庭纠纷 依法从轻
但结合案件 庭审 和所有证据 最后法院认定其自首 依法 判处无期
从委托到判决,把握了案件事实和真相 分理必争, 最终家属满意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