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房商预售房屋,购房人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但拒不配合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导致该房屋长年无法出售。
无奈之下,房产公司委托其他律师诉至法院,不料一审法院以解除权灭失为由驳回了房产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房产公司一筹莫展,将此事长期搁置,后李律师签约该房产公司成为法律顾问,负责人将此案交由李律师代理,李律师接到该案后对案件的全部材料进行详细的梳理,并与房产公司负责人反复沟通,在了解了全部事实的基础上整理了诉讼思路,以确认之诉的事由再次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该房产开发公司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已经解除,同时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后法院支持了开发商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