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的国庆期间,濮阳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王某刑事拘留,接受家属委托后,本人立即前去看守所会见王某了解案情,并及时和承办警官进行沟通案情,并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期间多次与承办警官联系,跟踪案件进展情况,经过不断争取和努力,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2021年10月30日即在羁押后第30天王某获得了自由,王某及其家属对本人办理案件过程是体现的专业知识与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温馨提示:买卖租借手机卡和银行卡均属于违法行为,切勿将自己实名制办理的手机卡、银行卡,租借给犯罪分子,否则将面临信用惩戒、限制业务、严管帐户,刑事制裁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