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陈某毕业闲来无事接触网络,发现买卖个人信息可以赚外快,通过购买和置换的方式获取万条以上的个人信息获利,经南京公安机关网安大队侦查,抓获了其羁押至南京看守所,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陈某,了解到陈某涉案金额不高,但涉案数额情节严重。但经团队研究认为,因下线供述才导致陈某被抓,在陈某的硬件储存资料中未有涉案的资料也没有传输的证据,只有下家有部分资料,并不能确定下家所有的资料是陈某提供的,且在下家的资料中许多信息是重复的,很多是空号,还有很多是卖家为了卖得高价放了许多虚假的个人号码,实际上有效率不足10%。因此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律师意见,并为嫌疑人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经公安机关研究决定陈某可以取保候审,经检察院起诉建议缓刑,法院判决缓刑结案。
律师认为,律师首先应全面了解案情,严格根据法律的规定的主观恶性、犯罪情节、违法所得等方面为嫌疑人辩护,有针对性的辩护才是有效的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