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这是笔者承办的案例,现在案件已经结案,为保护隐私,以下人物皆为化名。
1997年出生的姑娘阿敏,苗条的身材,大大的眼睛,她今年才24岁,是一名艾滋病感染者。前些年,她在贵州六盘水的娱乐场所谋生,不慎染上艾滋病毒。
2020年的秋天,阿敏来到绍兴,租住在流动人口非常密集的城乡结合部。每当夜幕降临,她就在路边招揽“客人”,彼此谈妥价格后,或去酒店,或去出租房里。
阿敏并非孤身一人,她有个男朋友小杰,还有小杰的朋友皮皮。阿敏花枝招展站在马路边,用浅笑频频向过路男人送秋波,而小杰和皮皮就在附近“放哨”,万一警察出现,就立刻打手机通知阿敏。
每当当阿敏带“客人”进入房间,小杰和皮皮则跟在后面,在屋外“放哨”。
很多“客人”缺乏安全意识,在和阿敏交易过程中没有戴安全套。
12月23日,寒冬的夜晚,“客人”大刚找阿敏包夜,双方谈妥了价格后,大刚开着电瓶车带着阿敏先去了大刚的出租屋吃饭、饮酒。
酒过三巡后,大刚带着阿敏去旁边的宾馆包夜。
一番云雨后,两人就躺在床上聊天,大刚酒后吐真言“我感觉自己这辈子混得太屁了,三十好几了,还是一条光棍……”
大刚说着说着,眼泪汪汪。
阿敏搂着大刚,不断安慰。
看着温柔的阿敏,大刚一时冲动希望阿敏做他女朋友。
阿敏是个直率的女孩,说话直来直去,加上喝了酒,也吐露了真情,她说自己患有艾滋病,这辈子不能结婚了。
“不会吧,你要害死我啊,我刚才都没有戴安全套……”
“你这是犯罪啊,我带你去派出所吧,要么你自己报警,去投案自首……”
阿敏于是去了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判决
阿敏投案自首后的第二天早上,警方抓捕了小杰、皮皮。
警方对案件高度重视,带着阿敏去医院检查。
2021年1月18日,医院出具了检测报告,结论为:“HIV-1抗体阳性”,阿敏确实是艾滋病感染者。
辩护律师提出阿敏存在自首的情节,可以适当从轻处罚。小杰、皮皮自愿认罪认罚,可以适当从轻处罚。
辩护意见获得法院采纳。
绍兴当地法院于2021年6月22日作出判决:阿敏、小杰、皮皮构成了传播性病罪,判处阿敏有期徒刑二年,判处小杰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判处皮皮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传播性病罪】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