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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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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艮房屋征收补偿案
更新时间:2021-06-01

对“…县市民之家配套建设周家河地块建设项目征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补偿明细公示”的异议


…县征地拆迁管理处作出“…县市民之家配套建设地块建设项目征地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补偿明细公示表”(以下简称“补偿公示表”),涉及异议人的房屋690.22平方米及其他设施。异议人认为其公示的补偿价格是不公平、不公正、不符合政策、不合法的,补偿价格太低,应当纠(改)正并按市场价值落实异议人的房屋拆迁补偿。理由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早在2005年就作出[2005]行他字第5号《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答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之后,被征用土地上的原农村居民对房屋仍享有所有权,房屋所在地已被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应当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房屋所有权人予以补偿安置”。

法释(2011)20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中纪委、监察部2011年3月17日发布[中纪办发(2011)8号]《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的通知》指出:“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改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湖南省纪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纪发(2011)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并加强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也作出了相同的规定。

不论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所称的“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的补偿”,还是原《城市拆迁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以及《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等,对房屋征收时的补偿原理都是一致的,即都坚持同类型房屋的市场交易价格。虽然受限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难以自由流转,但其实际使用价值与毗邻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使用功能差别并不大。

参照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八、九条的规定,仅就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而言, 其程序公正要求:设区的市(自治州)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部门向社会发布征收评估信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库中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报名--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己经报名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被征收人协商选定(不少于5个工作日)--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选定方式确定。

综上,“补偿公示表”针对异议人房屋公示的补偿价格, 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都是不公平、不公正、不符合政策、不合法的,补偿价格太低,不能保障异议人原有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应当纠(改)正并按市场价值落实异议人的房屋拆迁补偿。


异议人:杨某艮

2018年10月29日


对“…社区市民之家配套项目4号地块拆迁对象安置资格”的异议


…县…街道…社区于2018年9月21日、10月8日对…社区市民之家配套项目4号地块拆迁对象安置资格进行了公示,否定了异议人的安置资格。异议人认为其行为是不公平、不符合政策、不合法的,应当纠(改)正并落实异议人的安置资格:理由如下:

1.《…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县安置办法》)第五条规定:“安置户资格的认定(一)被征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户”。第六条规定:“安置人口资格的认定(一)拆迁公告发布时,户口属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家庭常住人员”。异议人均完全符合户口和人口资格认定条件的规定;

2.异议人系…社区居委会6组原住村民,前述项目拆迁涉及异议人的住宅,拆迁住宅应当给予安置, 是不言自明的;

3.《…县安置办法》设置“安置资格”的意义在于弥补货币补偿的不足,如果仅对异议人进行低价的货币补偿,否定安置资格,将不能保障原有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



异议人:杨某艮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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