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被广西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的亲近属委托我所律师户逢春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户逢春律师认真履职,在多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后,依法向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
近日,某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犯罪嫌疑人未批捕。现犯罪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其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