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律师诉讼案例
业务类别:民事案例
法院判决时间:2021 年 2月 ** 日
法院名称:黑龙江省鸡西市**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姓名:徐英
律师事务所名称: 黑龙江董长霞律师事务所
审稿:(实名,逐级)
检索主题词:代理关系诉讼
(备选检索主题词:如律师、刑事、行政、经济、公司、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婚姻家庭、诉讼、案例)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例标题
代理行为纠纷诉讼
没有代理资格而为他人代理法律事务,收取的代理费没有用于代理事务,应认定代理行为无效并予以返还代理费
【案情简介】
从2017年开始,一方向被害方索要达7万元钱款谎称用于办理受害方父亲贩卖毒品取保候审及无罪判决一事,后经核实一方没有真正和法官、检察官沟通办理无罪及取保事宜。
受害方起诉法院判决返还代理费。
【代理意见】
一方所得是否属于不当得利,一方所得基于的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委托关系 , 根据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无法律上原因。受害方给付的委托款是一方承诺可以办理其父亲无罪的委托款不符合不当得利欠缺给付目的的情形。本案属于委托合同,由于委托事项违反法律规定,委托合同无效,并且该款项没有用于委托事务,应予以返还。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乙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受害方全额代理费。
【裁判文书】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2021)黑03**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
【案例评析】
在接收案件后,针对案件的法律关系,徐律师核对了相关法律规定,查找了法院裁判文书的相应指导性案例。最终,为代理人获得了相应的款项。
【结语和建议】
在接收案件后,徐律师对案件的性质定型准确后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减少了变更法律文书的麻烦。也为当事人及时正确的获得了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