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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卫兵律师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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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有了着落
更新时间:2011-12-19
安丰、老圩等乡镇49名农民工的43.67万元工资,被拖欠1年零6个月之久。2009年10月26日,兴化市法律援助中心3名援助律师代表农民工出庭,与工程建设方及包工头对簿公堂。最终,根据所达成的诉前调解协议,由工程建设方在2010年之前分四批偿清所欠43.67万元农民工工资。
2009年9月30日,安丰镇耿某等3人代表49名农民工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反映他们的40余万元工资被包工头拖欠了1年零6个月,请求中心帮他们讨要工资。中心主任沈沉接待了他们,并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2007年10月,老板谷某将总造价约600万元的金水湾商贸城建设工程发包给包工头房某承建。于是,房某招录安丰、老圩等乡镇49名农民工到工地上做瓦木工。但2008年4月工程结束时,这批瓦木工只从包工头处拿到七成工资,而剩余工资由于包工头被建设方谷某以"已建成的大楼有地方渗漏"为由,拖欠100多万元工程款。
当天,市法律援助中心就受理了此案,随即开通为农民工维权的法援"绿色通道",指派江苏兴华人律师事务所吴卫兵等律师,放弃国庆休假,连续3天到安丰镇找有关人员调查取证。国庆假日一结束,市法律援助中心便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约三方当事人到庭协商解决。法院立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审理。经过三天的艰辛谈判,最终,由建设方谷某与49名农民工达成诉前调解协议:谷某于2009年11月5日前、2009年12月31日前、2010年2月14日前及2010年8月31日前,分四批全部结清所欠49名农民工的43.67万元工资。同时,根据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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