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代理某公司人员财务混同案
【案情简介】
美丽姐是某建筑公司的出纳,因公司管理运行不规范,公司钱款一直由美丽姐通过个人账户进行周转,后因公司涉诉,案件的原告条子哥以财产混同为由把美丽姐当成第三人一起告上了法庭,并要求美丽姐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评析】
因案涉公司涉及的案件还非常多,美丽姐惧怕此案判决支持条子哥的请求,那么其他案件的原告都会效仿,那么美丽姐就真的要与公司共进退了。
【案件结果】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分析案情,从公司财产混同的法律规定及内涵入手,深入分析案情,说服了法官,驳回了条子哥对美丽姐的全部诉讼请求。
【办案心得】
财务混同,一般都是公司与股东之间因财产不能有效分开,才引起的一种财务管理状态,其适用是有严重条件,本案中,本律师从法律规定的要件入手,结合案情,大胆回击,成功的得到了法官的认可,驳回了对方全部关于美丽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