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某在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后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其本人十级伤残,但杨某某却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全额意外伤害保险金,双方发生争议。该案件的关键在于“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按照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等级进行赔付”的约定是否属于免责条款的问题,律师在代理过程中进行了着重阐述,该案经一审、二审,并最终判决支持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
案件结果:二审法院改判一审法院判决,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