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毛某某等人盗窃案经辩护被依法从轻处罚
马力国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宁夏-银川
主办律师
从业14年

担任毛某某盗窃案第一审辩护人,检察院起诉书认定被告人涉(2015)银刑初字第75号案金额为25万余元,量刑建议八到十年,开庭审理期间,辩护人提出据以认定被盗物品价值的鉴定意见不服和证据要求,不具有证据能力,该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意见被法庭采纳,一审法院最终认定涉案金额为12万余元,并采纳辩护人量刑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案号:(2017)宁0104刑初766号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2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秦某某故意伤害案二审改判过失致人重伤罪
0人浏览
成功为李某某走私运输毒品案辩护由死刑改判死缓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