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黄某涉嫌盗窃罪,被嘉兴市南湖区看守所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黄某及其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作为黄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并了解了案件的大致情况。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黄某,了解本案的基本事实情况后,在第一时间与承办警官沟通,并及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法律意见书。最终,经过辩护人的不懈努力,黄某被认定没有犯罪事实,获终止侦查决定,黄某得以回到家人的身边。
相关法条: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