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被告刘某与原告张某于××××年××月××日结婚,于2018年5月21日协议离婚。张某发现刘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2019年10月24日,原告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刘某隐藏、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被告刘某委托王箭平律师代理本案。
【办案经过】
王箭平律师及其团队律师在开庭前与当事人刘某充分沟通了解案件事实,寻找相关证人,准备案卷材料,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向法院提交的当事人的银行流水能够清晰体现每一笔款项的去向。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认为刘某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案件总结】案
王箭平律师一直认为离婚纠纷案件没有赢家,但作为代理律师,能为委托人争取财产利益的最大化,也是律师应有的职责所在。这个案件,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在2019年10月24日芙蓉区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开庭三次,银行调取的证据材料一大摞,尽管胜诉,仍觉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