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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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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拿什么拯救你?涉嫌贩卖大量毒品的犯罪分子
更新时间:2020-05-11

【导读】陈某出生于全国最大的制毒窝点之一的广东省陆丰市一个农村家庭,没上完初中就辍学了。此后,一直在惠州等地以打工、开小摊档为生,并娶妻生子。2010年以来,陈某被陆丰的老乡带进吸毒的深渊,多次戒毒,但又多次复吸。

2015年3月27日20分,公安机关在广东省惠州市某成人用品店二楼出租房内抓获陈某(化名),并当场缴获黑色单肩挎包1个,包内有可疑毒品冰毒3包(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净重532.39克)、电子秤1台、透明塑胶包装袋501个,塑胶管1根。经使用甲基安非他明检测试剂盒对陈某进行检测,结果呈阳性。同年3月28日以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

陈某家属遂找到我们德法安邦律师团律师,要我们救陈某一命。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贩卖冰毒50克以上,依法将判处死刑。

我们向陈某的家属及会见陈某了解情况后,分析认为:指控陈某构成贩卖毒品罪,缺乏事实依据,证据不足,应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比较合适。

为此,我们向公安机关提交了陈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的书面辩护意见。公安机关经过讨论研究后,采纳了我们律师的辩护意见,遂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同意以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了陈某。至此,陈某的性命已经初步保住。

惠州某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辩护律师提出的被告人陈某依法具有从轻的量刑情节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以予采纳。

2015年10月15日,惠州某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此,陈某原来涉嫌贩卖毒品罪变更为非法持有毒品罪,终于保命成功。

编后语:

毒品是大家深恶痛绝的,其患无穷,打击毒品犯罪更是必须从重从严,绝不手软。

但对本案涉嫌贩卖毒品的陈某,为什么德法安邦律师团律师要为其极力辩护,救其一命,理由如下:

1、指控陈某构成贩卖毒品罪,证据不足。根据“疑罪从无”的裁判原则,指控陈某构成贩卖毒品罪于法无据。

2、我们反对死刑。在和平年代,除罪大极恶、完全丧失人性、手段残忍的恐怖分子、黑社会分子、爆炸、放火、下毒等杀人狂魔及贩毒团伙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团伙的首要分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食品药品犯罪分子之外,我们不主张适用死刑。

3、陈某悔不当初。在辩护律师会见陈某时,其对吸毒及购买毒品非常后悔,并承诺为了家人,为了自己,一定好好戒毒,再不复吸,也希望司法机关能给予其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

4、陈某涉毒与其处在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其本身是社会环境的受害者。陈某出生在全国最大的制毒窝点,其家庭及文化决定了其生活圈子,其很难走出陆丰老乡的“毒”圈子,其走上吸毒的道路并购买毒品与其本身处在的社会环境息息相关,其走上吸毒道路,本身是社会环境的受害者。让我们律师震撼的一句话是:陈某说,他周边的朋友都是吸毒的瘾君子,现在,他被关押在看守所还挺庆幸,如果在外边,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死掉。

5、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陈某这次购买数量较大的冰毒,虽构成犯罪,但主观恶性不深。生命可贵,给他一个活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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