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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写字楼、普通员工、网络销售、入金、网络诈骗、诈骗罪
更新时间:2020-03-06


朝九晚五的上班时间,高大上的办公环境,西装革履的职业装是众多年轻人梦寐以求的工作,今天聊的当事人也是这样的职业人,但是却有其他职业人不一样的工作经历,因为她涉嫌犯罪了,涉嫌诈骗罪。

犯罪嫌疑人朱某,女,通过58同城的求职广告知道广州某有限公司招聘销售人员,主要是通过网络销售。朱某对该工作非常感兴趣,于是前往该公司面试,经过简单的面试之后,该公司录取了朱某,并且通知他过两天就过来上班。朱某心情激动,按时上班。上班后,朱某一开始做的就是在一个会议室听讲师讲课,内容主要是一些怎么教顾客入金、怎么推荐股票、怎么下载公司开发的APP、怎么计算自己的工资提成等等。大约听课听了一个星期。之后,公司安排她到销售一组,组长是毛某,毛某给了她一部手机和一个微信号,让她在微信号上和好友聊天,聊熟了就开始推荐股票,让顾客下载APP,将股金投入股市,进行炒股,获利。大约过了两个星期的一个早上十点,警方突然出现在公司,将全体人员全部抓获。经公安局的审讯人员的讯问,朱某才得知所在的公司涉嫌诈骗股民,属于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其也被涉嫌诈骗而刑事拘留。

本人接受朱某家属的委托后,前往看守所会见朱某,了解案件,清楚细节,本人认为朱某的行为尚未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即使真的要将朱某定罪也是犯罪情节轻微而不起诉。其后,本人一直为朱某作无罪及罪轻的辩护,最终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本人的辩护意见,对朱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此提醒各位,求职时必须擦亮眼睛,了解清楚公司的运行模式再入职,一旦入职后发现有不妥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到派出所咨询民警,保护自身,以免引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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