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2日,何洁(化名)根据有关旅游宣传材料来到南阳游玩。何洁来南阳受到有关宣传材料的影响一直想来人杰地灵的南阳来好好的游玩一番,想来看看南阳的武候祠,想来游游秀丽的白河,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何洁来到南阳的第二天却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这件事情对她一生都产生严重的影响。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06年11月13日晚9时,何洁正在白河游览区淯阳桥附近行走时被王某、刘某、王小某三人看到,三人便起了邪念,王、刘、王三人遂将何洁强行拉到出租车上,何洁虽然极力反抗,但三人对其进行恐吓并殴打,何洁最终还是没能挣脱。然后三人乘出租车将河洁劫持到卧龙路某宾馆,在宾馆三人语言恐吓并殴打何洁,后三人强行将何洁衣服脱掉并进行恐吓,关闭灯光蒙了被子多次对何洁实施轮奸。在王小某强奸何洁的时候,王某、刘某趁机拿走何洁衣服口袋中装的五十多元钱和手机一部。2006年11月14日下午1点多何洁才脱离三人的魔掌。何洁当即便向南阳市公安局卧龙派出所报案。随后的一个月,何洁一直和公安干警在一起蹲守抓捕犯罪嫌疑人。2006年12月15日、16日终于将三人抓捕归案。三人对犯罪嫌疑实事供认不讳,2007年2月18日卧龙区察院仅以强奸罪向卧龙区法院提起公诉。卧龙区法院于2007年3月22日作出一审判决,三人犯强奸罪驳回河洁的民事赔偿请求,何洁领到判决书后便申请卧龙区检察院抗诉和追加起诉三人抢劫罪,卧龙区检察院拒绝抗诉和追加起诉。
何洁自己翻阅了相关的法律书籍和咨询多名律师后认为三人在轮奸她的过程中在其不知反抗也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侵犯了她的财产,应属于抢劫行为,应当依法追诉。而她遭受的财产损失也应当给予赔偿,而检察机关明知有侵犯财产的犯罪行为却不予追诉使得其财产损失也在得到赔偿。到底何洁的手机和钱向谁去索取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