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梁伟林律师
广东-广州
从业16年 主办律师
2
好评人数
102
帮助人数
一小时内
平均响应时间
交强险医疗费限额不止赔偿10000元
更新时间:2011-09-13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XX中院,案号(2010)X中法交终字第316号。上诉人认为,交强险实行分项赔偿原则,医疗费限额10000元,死亡伤残限额110000元,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原审判决上诉人在122000元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于法不合。
本案事实是被上诉人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被上诉人损失的费用包括医疗费13万多,残疾赔偿金等18万多,合计31万多,被上诉人没有主张财产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道交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对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应在交强险限额122000元内承担赔偿责任,上诉人提出的分项赔偿理由不成立。
律师观点:大部分法院对于交强险的判决都分项计算,例如医疗费只在10000元限额内赔偿,但还是有些法院不分项,判决保险公司在总赔偿限额内承担责任,因此,应从有利于自己的角度选择管辖法院。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亲办案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