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非法买卖枪支
鲁绪昌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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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
主任律师
从业15年

家住济宁某县的方某是一位枪支爱好者,2017年2月,因为想买支枪自己玩,方某便在网上搜索了不少气枪的信息,还申请加入了很多研究枪支的QQ群,并通过这些QQ群、微信接触到了枪支。通过与群里的人聊天,方某逐渐发现有利可图,便萌生了自己也来做枪支买卖的想法。方某利用微信和QQ群,先跟有货源的供货商谈好合作事宜,再联系需要购枪的客户。待客户确定购买后,会先将钱打给方某,方某随即将客户的地址发给货源商,由货源商直接邮寄给客户。有时觉得客户给的价格利润不大,方某就介绍货源商与客户直接谈价格。

2017年9月至11月,方某通过QQ与某县的一位买家李某联系,以14270元的总价卖给了李某两支气枪。李某通过支付宝转账或现金存入等方式,分多次付给被告人方某购枪款13180元。方某在收到李某支付的第一支枪的货款后,将整支枪拆成部件打包,通过快递一次性发货,并在第一时间把单号告之李某,由李某到物流公司自取邮件。由于李某购买的第二支气枪整体部件体积较大,方某分了6次通过不同物流公司发货给李某。李某购枪后因看到公安缉枪缉爆宣传,心中惧怕便于2017年10月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交代了购买枪支的事实,并将所购买的两支气枪上缴公安机关。2017年12月23日,方某在其住所被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市公安刑事科学技术所鉴定,被告人方某贩卖给李某的两支枪均为非制式枪样,以压缩气体为发射动力,外形完整,部件功能完好,认定为枪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通过网络向他人出售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告人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在辩护律师鲁绪昌的争取下,经法院委托,县司法局调查评估后建议对被告人方某适用社区矫正,鉴于被告人方某有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于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方某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涉案枪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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