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被告人周XX1999年驾驶摩托车在合川区上什字转变处撞伤一老人,后将老人扶上车对围观群众说送去医治.在送院途经一竹林时将老人丢弃在竹林后逃跑.后被人发现老人死亡案发.周XX于2009年在云南被合川区公安局抓获,经侦查终结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面临死刑判决的可能.
经承办律师反复研究发现,本案存在重大疑点:周XX丢弃老人时老人是否死亡。若已经死亡,则周XX只是弃尸,不能以故意杀人定罪处罚;若周XX丢弃老人时老人尚未死亡,因周XX丢弃在隐蔽处所得不到救治而死亡,则周XX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庭审中,控辩就周XX丢弃老人时是尸体还是活人激烈辩论,最终通过承办律师的努力法庭判决周XX故意杀人罪不成立,构成交通肇事罪,处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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