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广东省**市某镇某社区社民
【代理律师】李增亮律师
【被告】**市人民政府
【案情简介】
2014年9月,因**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违法,被广东省人民政府予以撤销,2015年3月,该社社民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国家赔偿,两个月后该市政府作出了《不予赔偿决定书》。李增亮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当事人社民分析了案情,制定了要么要求市政府赔偿要么赔偿土地的两条计策,而后“声东击西”,故意向市中院起诉市政府,且有意将赔偿款数额调高,以便留足讨价还价的空间。随后和社民“隔岸观火”,迫使市政府督促开发商将社民的占地赔偿款尽快的提存。
【案件结果】最终,为尽快结束诉讼,开发商迫于市政府压力,社民得到了属于自己的上百万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