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致入微,绝不放弃希望 |
2000年秋,原告山东省安丘市某局与被告韩某签订合同,约定由被 告以899992元的价格购买原告价值400000元但负债1199992元的经济实 体“富士彩扩文印中心”,包括债权债务,签订合同当天被告交付现金 100000元,余额分两次于2001年10月和2002年10月各付399996元,并在 合同签订后由被告成立“安丘市富士彩扩有限公司”。后被告于合同签 订并公证后的当天交纳了100000元现金。但至2001年10月,因种种原因 被告没能交付二次应付款399996元,为此原告以韩某为被告诉至法院, 要求其支付二次应付款399996元。 韩某于开庭前一天的晚上找到本律师,要求为其出庭,并说明自己 也知道诉讼要败,只是怕到了法庭上会无话可说,希望能与对方达成调 解协议,能把时间推后几年,自己实在是没有钱了,提供给本律师的只 有一份起诉状。 第二天上午8点法院准时开庭,原告提供了经过公证的合同作为证 据。说真的,在质证合同之前,本律师也没有计划把本案诉讼打赢,只 是抱有一丝希望,希望能出现奇迹。 意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出现了,在质证原告提供的合同时,本律师仔 细地看了一遍,合同条款很细没有遗漏可说,但是在合同的开头与落款 处,却出现了问题,开头的买主是韩某,但落款处韩某却是“安丘市富 士彩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盖有该公司的公章。本律师立即意 识到这可能就是本案的突破点,于是就以此开始,利用法律的规定,说 明本案的被告主体存在问题,要求对原告的起诉予以驳回。原告方立时 蒙了,随即解释了很长时间,说是当时如何如何。本律师就他们的解释 一一进行了反驳,但这些反驳已是较容易的事情了。 后又开过一次庭,最后法庭以被告诉讼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原告的 起诉。这样,原告连第二次的还款也无法起诉了。因为本律师细致入微 的工作态度和绝不放弃希望的性格,意想不到的为韩某一下就节省了80万。 后来,韩某对本律师说:“樊律师,多亏你了,否则我就会永远倾 家荡产了。你创造了奇迹!”我倒认为,奇迹不是随意可以创造的,而 是平时的积累和坚持信念才有可能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