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龙献文律师
湖南-怀化
从业22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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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金洲诉三医院损害赔偿案的最终结果
更新时间:2007-03-02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以(2006)怀鹤民一初字第193号判决书判决怀化市第三人民医院赔偿刘金洲、黄亮娥死亡赔偿金62354.8元,丧葬费6858.9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退还预交的医疗费3200元。详细案情请查阅律师文集中的《本案不应当中止诉讼》一文。

(本文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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