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游乐设施至人损伤~索赔依据
李顺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226人
内蒙古-包头
主办律师
从业10年

【游乐设施至人损伤~索赔依据】

2017年812日,徐某带不满6周岁的儿子徐某某到某公园游玩,在乘坐游乐设施旋转时徐某某被摔伤,急送医院治疗56天,出院后仍需进一步康复治疗。徐某某监护人与公园游乐项目经营者协商赔偿未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游乐设施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存在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7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01826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找法网投诉反馈。
展开全文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说说您遇到的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婚姻家庭问题
谨防--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恶意诉讼
0人浏览
一本作废的旧存折的证明力
0人浏览
一招搞定债务人-财产保全
0人浏览
善意使用保管租赁物
0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