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网吧监守自盗案
罗德华
律师
响应时间 一小时内
已服务 22人
四川-广安
主办律师
从业5年

  张某在担任广安城南某网吧企业的网管人员期间,将网吧内电脑配件私自出售,金额共计15385元。公安、检察机关均认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巨大(四川本地为1万元以上构成“巨大”),应处3—10年有期徒刑。

  本人接受委托后,认为张某是利用职权提供的方便,侵占了企业的财产,依法应构成职务侵占罪,且数额较大(15385元的数额在职务侵占罪中属数额“较大”),应当在5年以下处刑。该辩护意见成功得到采纳,最终张某被判2年有期徒刑并缓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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