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人] 常某
[案情简介]
2015年5月份,常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在佛山市禅城区存院路行驶,不慎与骑电瓶车的梁某发生碰撞,梁某被卷入货车轮下不幸身亡。该事故后来也经新闻报道。
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常某进行刑事拘留。其亲属也积极与受害者家属、保险公司沟通协调处理。最后受害者家属获得合计106万元的赔偿金。
2015年年末,人民法院对常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进行开庭审理,本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与开庭。在庭审中,本律师积极与审判长沟通,当时是天黑下雨,大货车存在盲点才导致事故的发生,且受害者家属已经获得超额的赔偿。另外常某事故发生后在原地等待交警处理,属于自首。最终,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观点,对常某从轻处罚,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
[律师点评]
交通事故案件属于非常常见的案件类型。在发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时,肇事者务必要保持冷静,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逃匿。如果逃匿被查实,保险公司将拒赔,而肇事者也将会遭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