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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兵飞律师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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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读】银行“白”送钱,要还是不要
更新时间:2016-11-16

俗话说的好啊,人在江湖飘,哪能不借钱。很多人在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借了一圈毫无所获后,纷纷把目光投向银行。

然而向银行借的钱,除了需归还本金外,还需支付一定高额的利息。那么是不是银行的利息必须都要执行呢?

答案当然是,不一定。


【案例回顾】银行“白”送钱,要还是不要

2014年6月1日,家住南京的沈某接到了广发银行的来电,说可以预先给他一笔7万多元的钱使用,只要每月分期还款的同时付手续费就行了。沈某一听起来这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有拒绝的道理。再者沈某沉迷于网络赌博游戏正好急需用钱,当即就答应了。等钱一到账后,他将钱全部投到了赌博游戏中。然后……


不久后,沈某的妻子发现了他的这笔“意外之财”,便与沈某的母亲去找银行交涉,要求银行为沈某的信用卡办理停止支付。(手动为妻子点赞)

截至2015年5月9日,沈某广发银行信用卡的大额账户欠滞纳金3400多元,普通账户欠本金20900多元,大额账户合计24000多元。2016年年初,因沈某逾期未归还欠款、利息及滞纳金,银行将其起诉到法院。

【争议焦点】

案件到了法院之后,沈某虽然理亏,但银行要他承担高额比例的利息和滞纳金,他表示他是拒绝的。

庭审中,双方就银行向沈某收取的利息是否合理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银行认为,沈某开办的属于信用卡业务,所以同样适用《信用卡章程》的相关规定,要按照一定的还款顺序对欠款逐一进行清算。扣除剩余期数的手续费后,再结算本金,如此沈某的母亲借来的7万块钱根本不够偿还,同时还在继续产生利息和滞纳金。

“这利滚利的手段玩的也是real666~”


【判决】部分利息和滞纳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银行和沈某的约定,如果提前结束分期还款,银行将一次性扣除剩余全部期数手续费和本金,银行扣除24期手续费没有不当。但是银行在与沈某的通话中没有告诉沈某还要支付利息和滞纳金,而每期按本金0.7%收取的504元手续费已经有类似利息的性质,所以银行对主张的部分利息和滞纳金,法院不予支持。


【谈法君有话说】

通过这个案例谈法君也算明白了广发银行掉的馅饼到底是个what鬼。而这起官司,我们也不难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业务人员通过电话的形式让消费者办理信用卡业务,“随时动用”、“免息”、“分期偿还”、“只需0.75%手续费”(手续费实际就有利息性质)等等字影,这样的套路对急用钱的消费者(其中不乏抱有侥幸心理的消费者)确实很有诱惑力。然而,在办理过程中,银行业务人员对消费者的办卡用途却不加以甄别,草草登记应付了事!一旦欠款没有收回,通过诸如讨债公司、“呼死你”神器、张贴广告、雇佣乞丐穿着还钱T恤衫游行、伪装纹身戴大金链的黑社会等方式,或者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要债,无疑是一种值得商榷的做法。


最后,谈法君也提醒广大朋友,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小心各类借款陷阱,银行的这种钱,不能随便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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