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孙某诉王某离婚) |
加入时间:2011-4-13 类别:法律文书 来自哪里:山东婚姻律师网 |
原告:孙**,女,汉族,1970年4月28日生,住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号**号。 被告:王**,男,汉族,1965年2月26日生,住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小区北区**号楼3单元302号,电话:********。 诉讼请求 一、原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王**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 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于2000年9月经人介绍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03年10月1日登记结婚。结婚初期感情尚可,2005年10月18日女儿王**出生。孩子出生以后,原被告两人就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现两人已形同陌路,再无感情可言,更无和好可能。原告认为现在的情况对两个人来讲都是一种煎熬,对孩子的成长也非常不利。据此,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济南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