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律师办理的方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不起诉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方某某五次指使杨某某等人将共计220克冰毒从成都带至广元贩卖给杨某等人。李志律师和承办机关利州区检察院多次交换意见,认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不起诉。检察院采纳意见,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认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方某某不起诉。
注:本案另两被告人杨某某、杨某被依法起诉,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