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从“离婚”到“和好”律师的艺术
陈绪文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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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
合伙人律师
从业15年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我在接待离婚案件时也秉承着这一原则的。

在常人的眼中,律师好像就是为了挣钱,总是想多接案子,只要有人找你打官司你就会毫不犹豫地接下来。就像人们说的,医院希望人人都生病,玻璃商希望天天刮台风,棺材店希望天天有死人。其实,我在做律师的过程中并不是这样想的,当然别人是怎么想的我不知道。有人可能会说我是在自己吹嘘自己,哪有人会说自己不好的呢。其实我办的很多案例可以说明这一点。

秦某,女,汉族,26岁,因与丈夫王某,男,汉族,28岁,锁事而闹得不欢,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秦某是原告,我是她的代理律师。她找到我向我诉说了她的遭遇:两人相识经过两年的恋爱后结婚,现有一小孩只有1岁半,家在农村和公公婆婆常年住在一起。由于两代人之间有代沟,特别是在教育小孩上观念差别就更大了。有一天,因为教育小孩和公公争吵起来,两人动手打了起来,结果秦某被公公打伤,秦某报了警。警察出警并对秦某的伤情作了司法鉴定,结果秦某的伤为轻伤,在法律上其公公已构成犯罪。后在警察的主持调解下,秦某原谅了其公公的行为,当面表示不追究公公的刑事责任。但秦某认为她在和公公动手打架时,丈夫没有帮自己,感到有点委屈,所以认为在这个家没法过了,所以提出婚。

我详细问了他们夫妻的感情后,发现夫妻之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还有和好的希望,两人之间的矛盾只是因为公公婆婆的原因引起的。所以,我认为这一对夫妻还没有到非离婚不可的地步。我给她做了大量的想思工作如:夫妻俩走到一起不容易,是一种缘份,你们俩并不是真正的感情不和,只是因为公公和婆婆的问题引起的。如果不慎重考虑离婚了,以后也不一定能找到比现在更好的另一半,另外,小孩是最大的受害者。我办过很多离婚案子,离了之后很多都表示后悔。人是旧的好,衣服是新的好。等等之类的大道理我给她讲了很多。最终在我的努力下,秦某表示理解,又撤回了离婚的诉讼请求。

就这样,一对即将走向分手的夫妻在我的思想工作努力下没有离婚,从反目走向了言和。一个走到悬崖边缘的婚姻,因为我的努力而被挽回来了。

我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并不像对待其他案件那样,只要当事人请我我就接过来走向法庭。我总是极力先劝,实在没有和好的希望了我才让他们走向法庭。我想这应该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律师应该恪守的准则,我一直常记在心,指导我的律师执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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