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成功案例
张天祥律师
辽宁-大连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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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著名寻衅滋事案件成功辩护为缓刑。
更新时间:2015-11-04

【基本案情】

2014913日一大早,沙河口公安分局**街派出所接到报案称,4辆黄颜色校车一夜间遭人暗算,其中两辆校车所有玻璃无一幸免,其他两辆被砸多块玻璃。

民警到现场,除了在车内发现一把砸车用的玻璃锤,再没其他证据。民警调查周边监控发现,13日凌晨两点左右,先后有4个年轻人手持棍棒将4辆校车的玻璃先后砸碎,砸了10来分钟,几人驾车离开。民警走访调查发现,此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案系独立校车公司和正规学校校车之间的恶性竞争引起。随后,民警展开排查,5个月后,独立校车公司浮出水面。

2015318日,民警将李某和受雇砸车的张某、魏某等人抓获,刘某投案自首。至此,雇人打砸校车一案涉案5人全部到案。

经查,几年前新款校车出厂后,刘某就开了一家校车公司,先后购置了几辆校车,专门接送幼儿培训学校的孩子。但从去年开始,培训学校自己购买了4辆校车,和他抢起了生意。刘某很郁闷,多次找对方商量校车路线使用权问题,但对方都以各种理由反对。此举引起了刘某的强烈愤慨,于是决定雇人砸车。

一日,刘某找到好哥们李某,让其帮忙找人砸车,于是李某找到平时和自己要好的3个朋友。几人瞅准时机后,在夜市购买了甩棍和专业砸车锤,凌晨李某等4人将培训学校的校车玻璃砸碎后逃离现场。之后,李某收到刘某的3000元钱,自己没有留直接给了他找的几个砸车的哥们。当民警问其为啥帮刘某做这件事时,李某说不为别的,只为帮哥们儿个忙而已。

【律师分析】

张天祥律师接到被告人刘某的委托后,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被告人刘某等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刑事拘留期间,如果积极赔偿受害人,并且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争取在公安刑事侦查阶段办理取保事宜,后来通过协商,赔偿受害单位18万元,并且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并且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将上述所有被告人办理了取保事宜,避免了几名被告人之间的矛盾激化。

【判决结果】

本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3-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且都适用了缓刑。

【办案总结】

本案中,因为被告人刘某委托其他被告人砸车,其他被告人被抓后其家人情绪非常激动,多次来到律师事务所要求刘某的律师为其家人办理取保和缓刑事宜,张天祥律师在通过与被告人刘某多次沟通之下,确定了先赔偿谅解,再办理取保事宜,最后争取判决缓刑的办案思路,还好这些环节都没有出现问题,否则将会因为案件出现偏差,给律师带来麻烦,在此,奉劝律师同仁,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候,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理性,温和,不要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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