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8月23日晚9点半,胡某朋洗漱完毕后回到工地宿舍,与同村胡某书因琐事发生口角,胡某书随即用空酒瓶砸向胡某朋,并扑到胡某朋床上对其殴打。胡某朋随手拿起床边的水果刀向胡某书连刺两刀。随后被同室两名室友拉开,胡某书在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辩护关键点:
本辩护律师针对检方起诉书内容:认定双方互殴,胡某朋应当承担有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确定以胡某朋所犯故意伤害罪系防卫过当进行辩护。为实现该辩护目的,辩护人仔细查阅卷宗,从被害人身上伤痕,推断双方撕打的经过。并从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分析案情,使法官否定了公诉书中的部分案情,同时在家属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决胡某朋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