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15)深龙法布民初字第568号
案 由: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原告:薛某
被告:杨某
代理人:温祖发
案情简介:原告曾于2013年起诉被告,要求返还不当得利45万元及利息包括购买房产的款项、按揭还款及装修款,家具款。法院已作出判决,认定其中转账的2.5万属于被告不当得利驳回其它诉求。
庭审:精心准备答辩状,当庭指出原、被告之间同居关系纠纷法院已作出处理,判决书居然有8份之多,属于重复起诉,应裁定驳回。
判决结果:经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原告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