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某派出所指控陈××涉嫌抢劫罪一案,黄红芳律师受犯罪嫌疑人陈××的委托,担任其公安阶段(即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人。通过会见被告人,对本案的事实有了充分了解及分析(详细案情略),在侦查阶段本律师从被告人陈××主观上根本没有抢劫的主观故意及过失、客观上犯罪情节很是轻微、所谓的抢劫根本不过是要回被骗的钱,根本没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向承办公安机关提出陈××涉嫌抢劫罪名法律上分析应不成立,申请能对陈××予以取保,最终承办机关采纳了本律师的相关辩护观点,对犯罪嫌疑人陈××取保并予以了释放,获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并得到了被告人本人及亲属的认可及高度评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