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回那十万元,能否要求赔偿?他除了赔偿有无其他法律责任?另外我想问一下,若我想打这个官司,花费大概要多少?我的合作人侵占我十万元(即合同中规定要给我的而他以欺瞒方式未给),我能否要回,能否索赔?
陈健律师
2004-05-14
[律师回复] 如果象你讲的那样,你的合伙人以欺瞒的手段没有按合同的规定给你10万元,你当然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他偿还这笔钱,更可以要求他赔偿,赔偿的标准应该是他应还的日期到实际还你日期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你如果有其他的损失只要有合法的证据都是可以要求他赔偿的。另外从你描述中还很难判断他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构成,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打官司的话,如果你不请律师,则只需先行垫付诉讼费,诉讼费按照国家物价部门的标准有一个计算方式,你可以上网搜索一下,诉讼费是谁败诉谁承担的

公司应负什么责任,家属要求巨额赔偿,该怎么办?
陈健律师
2004-05-14
[律师回复] 先搞清楚该名员工到底什么原因要自杀,公司的什么行为是否刺激了该名员工,当然自杀还是属于其个人行为,但单位的行为如果违法且刺激了该员工,与其自杀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的,从道义上还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

是否应该让单位赔偿职工的经济损失?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能向法院起诉?具体应该怎么做?
陈健律师
2004-05-14
[律师回复] 首先缓和的方式是可以向你市劳动部门反映该情况,请求监督执行该规定,另因此造成的工人的合法损失的,可以先到劳动局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仲裁的,先到劳动局拿标准格式的仲裁申请书,填写清楚后送交劳动局请求立案

我应承担什么责任?公司甲方应承担什么责任?
陈健律师
2004-05-14
[律师回复] 按我的理解你与公司签定的应属加工承揽合同,你与工人之间的雇佣关系与公司是无关的,需要你去与工人去解决,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给付工资给你,导致你根本无法履行该合同的,应认定公司首先根本性违约,而你如与工人结算造成自己的损失的还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我能要回一个宅基或相当与一个宅基的货币补偿吗?
陈健律师
2004-05-14
[律师回复] 拆迁应是一种规范的有法可依的行为,我不明白,你与你儿子的同样条件怎么会得到不同的拆迁待遇,另拆迁过程中的行政因素影响很大,所以变化也很大,地方的政策也不尽相同。所以我建议你首先要搞清政策,另外不要轻易承诺、签署法律协议,要懂得有技巧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现在强制拆迁已经被禁止,所以你也不必担心若达不成协议会本依旧强制拆迁的发生

我想离婚,现在我们有一套房子,买方装修都是他拿的钱,供房子的贷款大部分都是他交的,我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力分割财产.
陈健律师
2004-04-28
[律师回复] 您好!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该房屋的产权取得(产权证的颁发)是在你们婚前还是婚后,如果是在婚前取得,产权人为你丈夫的,且你与丈夫并未对该房屋进行约定为夫妻共有,则你是无权去要求分割,如果产权取得在婚后,不管产权人的名字是谁,双方也未约定为某一方单独所有,则你可以要求分割。

他们是不是就该这么做?是不是符合法律程序?我应该怎么办?他们也不说凭什么认定我收的东西就是赃物。又拿不出证据。只是一味的说我的朋友被抓起来了
陈健律师
2004-04-28
[律师回复] 您好!
首先你要搞清楚 :你朋友的电脑配件的来源是否合法,如果你朋友的该批电脑配件来源不合法,甚至属于赃物的,那你贩卖出去的所的即属于赃款,即使你个人是不明知的,也是应该被收缴。而你的损失应该向你朋友主张赔偿。如果该批电脑配件来源合法,而派出所只是借机来压你的,则派出所更有滥用职权之嫌,你可以到上级部门或纪检部门申诉。当然是否你的朋友真的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你还是应该向派出所了解清楚,退款也要有派出所的相关收据

能否要求肇事者赔偿死者父亲养老费?如何办?假若以后死者的父亲去世后,死者的妻子有没有权利要求分割他财产(包括房产)?
陈健律师
2004-04-28
[律师回复] 您好!
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赔偿抢救治疗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但被抚养人必须是依靠受害人实际抚养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或依法应当由受害人抚养的人,在受害人死亡后至人民法院裁决前丧失了生活来源,其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也是可以的。赔偿的年限是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标准是按照常熟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另死者死亡后,其配偶、父母、子女即刻就享有继承权,一般平均继承死者的财产,但死者的财产一定要界定清楚,不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混为一谈。

请问,在我顺利产后,我如何让他赔付损失,除了误工费、营养费、医药费等,我能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吗,或者其他费用?因为,我受了惊吓,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胎儿的正常发育,并服用了保胎药,也可能对胎儿造成影响,
陈健律师
2004-04-28
[律师回复] 您好!
您可以向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法院的判决会视后果、情节而自由酌情判决,从您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不管孩子是否顺利、正常、健康的出生,其实您已经受到了精神上的惊吓,提出赔偿精神损失是理所当然的,当然,您孩子是否能够顺利、健康的出生,会是一个法官比较看中的后果,如果孩子安然无恙,则精神损失的赔偿可能就只是象征性的,数额不会太高,如果孩子的健康或早产有什么其他严重的后果,则你除了可以向他就孩子的健康要求赔偿外,精神损失费则相对会较高,具体数额一般还是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因为我国的法律现在还是比较空白,一般实践中超过10万元的很少。所以首先不管早产还是顺利出生,建议对您的孩子和你本身都做全面的健康检查,要明确有没有造成其他的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