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王鹤静律师
主办律师
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
简介
执业证号:
150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执业地区:
山东-济南
(接受本市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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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这样一条法律“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条法律是在婚前公证的前提下吗?如果不
[律师回复]
你好!该条规定已失效。
王鹤静律师
2007-05-12
请问律师:1、受害人家属目前该做些什么,还是直接等待法院判决2、犯罪人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3、受害人有一姐姐,父母年过六旬,怎样才能获得更多的赔偿(即便是减少犯罪人的刑期)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你可以聘请律师为你代理,建议与律师面谈。
王鹤静律师
2007-05-12
建厂时前几年乡镇土地管理站出具了选址意见书,有什么法律效力!比如说遇到拆迁,政府能否补偿或能否抵押贷款!深表感谢!
[律师回复]
你好!选址意见书只是相关行政部门对用地规划的许可。该意见书并不代表你已取得使用权。详情可拨打咨询电话:13953101027
王鹤静律师
200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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