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军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湖南省律师协会注册会员,专职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接受过国家重点法学院系统专业的法学背景教育,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实战经验。自执业以来尽职尽责地服务每一位当事人,坚持视案件质量为律师的生命,特别注重案件代理实效,通过个案诉讼策略的大方向和诉讼各阶段的每个细节,最终实现代理案件的高质量良好效果。
刘律师承办了近百起各类合同、债权债务、建设工程、交通事故、劳动仲裁工伤、民间借贷、侵权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继承等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追回或免除上亿经济损失;承办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多次成功为犯罪嫌疑人实现取保候审、不批捕、不起诉、缓刑、减刑等良好效果,深得当事人的认可;同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事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顾问单位和个人提供了近万次的法律咨询与法律风险把控,通过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顾问单位和当事人规避潜在的经营法律风险,挽回了诸多经济损失。
刘律师一直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是律师应尽之职责”的服务理念,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依规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